法律解答离婚时,对于有还房贷的房子,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看双方协商意愿,协商不成则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归属及补偿。权利义务登记方获得房屋但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有权获得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关键要件房屋需是婚后购买且有共同还贷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明共同还贷事实。协商解决双方先就房屋归属及补偿自行协商。诉讼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明确提出房屋相关诉求,由法院依法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