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核心分析1. 双方需自愿离婚,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2. 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入离婚协议。3. 经过离婚冷静期,给双方足够时间冷静思考。4. 按规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及领取离婚证。实务建议1. 签订详细明确的离婚协议书,避免日后纠纷。2. 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决定是否继续离婚。3. 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4. 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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