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一方单方面抚养,另一方仍需要支付抚养费。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 原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支付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孩子能够健康成长。3. 支付方式和标准: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4. 特殊情况: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等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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