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婚姻家庭 > 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李丽:中外婚姻离婚,郑州律师破解跨境维权难题

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李丽:中外婚姻离婚,郑州律师破解跨境维权难题

2026.02.03婚姻家庭9人浏览

郑州,李丽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星。她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和三级心理咨询师等多领域专业能力。作为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她不仅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了极高的威望,还在行业内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一、专业职务与深厚背景
李丽律师身兼数职,拥有多个业内专业头衔。她是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首批河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同时,她入选了河南省律师协会首批涉外法律服务律师、河南省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领军人才。此外,她还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促贸会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委员等职务。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让她有机会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专业研究中,为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自2010年从大学法律教师转型为执业律师以来,李丽律师便开启了在法律领域的深耕之旅。从2012年起,她专注于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凭借十四年的一线经验,成为了该领域的资深专家。2018年,她创立了自己的专业团队,为婚姻家事客户提供系统化的法律服务。
二、卓越的办案能力与理念
李丽律师带领团队办理了近千起婚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谈判技巧。她的办案理念是不仅解决法律问题,更在乎根本化解和长远保护。在处理案件时,她既注重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也擅长通过谈判与调解等方式,减少当事人情感与心力的消耗。
在众多案例中,为一位女士成功追回其丈夫赠与第三者的650余万元,并通过离婚诉讼为其和孩子留住家庭核心资产;为一位遭遇背叛的女士,通过离婚诉讼分割到80%的夫妻共同财产并要到离婚损害赔偿及经济补偿等案例,都充分展现了她卓越的办案能力。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合理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
三、社会担当与公众信任
李丽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她曾为多家妇女儿童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支持,是中央电视台原《律师来了》特邀律师、河南省电视台多家栏目点评律师。同时,她还是郑州市妇女儿童工作专家库专家、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始终致力于家庭和谐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她多次通过媒体为社会大众普及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反家暴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服务模式与专业支持
李丽律师的服务模式透明且专业。初步咨询阶段,她会进行60分钟结构化案情梳理,明确纠纷解决路径与可能结果。收费方面,根据案件阶段、复杂程度提供报价,签约前清晰说明。在团队协作上,她本人全程主导案件策略制定、开庭等关键环节,团队律师协助处理程序性事项与日常沟通,确保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此外,她还针对离婚后财产执行、抚养权变更、遗嘱规划等事宜,提供持续的专业咨询支持。
五、行业贡献与特色发展
李丽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数年,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她曾受法院、多地律师协会、多家律所邀请开展婚姻家事专题讲座,为行业发展提供积极贡献。例如,她多次受河南省律协邀请,面向全省律师开展《婚家律师的短视频时代》《遗产管理人制度下律师业务与公证业务合作初探》等主题分享和讲座,分享自己的专业经验和研究成果,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她还带领团队研发了“幸福+”遗嘱项目,运用自主研发的“遗嘱规划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综合协议、信托、意定监护协议等法律工具,为客户提供从遗嘱检测、咨询、规划、设立、维护、执行等全系列法律服务。这一项目是河南省家事领域的第一个法律服务产品,投入市场一年内免费为120位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了遗嘱法律咨询和遗嘱范本,体现了她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在婚姻家事法律的舞台上,李丽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负责的态度和社会担当,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信任。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使命和价值,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家庭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1. 女方可争取证明自身抚养能力更优。比如有稳定且较高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与教育条件像《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查看更多
  • 自己写遗嘱即自书遗嘱没有见证人通常也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即便没有见证人也... 查看更多
  • 1. 收养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该未成年人同意。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书面协议。 2.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办理登记时收养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 查看更多
  • 1. 领养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 查看更多
  • 1. 若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男方没出钱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离婚时应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法院通... 查看更多
  • 可以复婚。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