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视情况而定。1. 夫妻共同债务情形: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者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那么另一方有连带责任。比如夫妻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若欠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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