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是否可以上诉,需分情况来看:1.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在一审判决中,若其对该判决不服,认为该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有权提起上诉。这是因为其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请求权,判决结果直接影响其利益。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张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一审判决未支持其请求,他就可以上诉。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当事人,当然享有上诉权。2.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能上诉,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那么他有权上诉。因为此时判决结果对其产生了实际影响。比如,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他就可以上诉。若一审判决未让其承担民事责任,通常其不享有上诉权。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该第三人在一审中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申请参加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也可以准许其上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