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属问题,有以下几点:1. 一般归属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中使用共用部分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小区共用部分,所以电梯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2. 收益分配方式:这笔收入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如何分配使用。比如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以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也可以用于改善小区环境,如增设休闲设施等。3. 监督机制: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广告收入的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布电梯广告收入及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有违规挪用等行为,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解决,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4. 特殊情况:如果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电梯广告收入的归属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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