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约定胎儿的抚养权。因为胎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 但在涉及继承等相关问题时,会对胎儿的权益进行特殊保护。比如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体现了法律对胎儿未来可能享有的权益的预先考虑。3. 关于抚养权,通常是在子女出生后,父母双方才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谁。总之,胎儿在未出生时不能直接约定其抚养权,不过法律对胎儿权益有特殊保护规定,而抚养权的确定是在子女出生后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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