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影响抵押权的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物已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且符合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法定条件那么抵押权仍可能设立。例如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但抵押物登记手续完备且符合法律关于抵押权设立的规定此时抵押权设立不受抵押合同无效的影响。然而如果抵押合同无效且不符合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法定条件如未办理合法登记等则抵押权无法设立。优势在于如果抵押合同无效但已登记有较大可能通过证明登记的合法性来主张抵押权设立。劣势在于若抵押合同无效且缺乏有效登记等其他设立条件抵押权设立将面临障碍。关键证据可能包括抵押合同、登记证明等。风险方面若抵押合同无效但主张抵押权设立可能面临对方抗辩存在败诉风险。解决路径上协商解决可快速达成一致但可能无法完全维护权益;调解较为灵活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利益;行政投诉可能无法直接解决核心争议;仲裁和诉讼相对规范但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建议先审视抵押合同无效原因及登记情况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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