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从一般人的角度去理解格式条款的含义。比如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方式的格式条款,就应按大多数人对相关表述的正常理解来解读。2.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为格式条款往往是由一方预先拟定,另一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若存在多种解释,应倾向于保护非提供方利益。例如在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中,对某项免责条款有不同理解时,应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3.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更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比如在买卖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部分,又有双方另行协商添加的特别条款,当两者冲突时,以特别条款为准。总之,在处理格式条款理解争议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上述规则来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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