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通常包括以下费用: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评估确定其价值。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临时过渡期间的安置费用。具体标准各地不同。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针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期限等给予相应补偿。4. 补助和奖励: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如按时搬迁奖励等。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被拆迁人应了解自身权益,积极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若对补偿标准等存在异议,可通过申请复核、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流水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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