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杀死大熊猫是严重违法的行为。首先,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1. 故意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即使声称是自卫,但大熊猫本身不存在主动攻击人的普遍行为模式,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意义上的自卫。2.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故意杀害大熊猫。如果遇到与大熊猫相关的紧急情况,应立即联系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妥善处理,而绝不能私自采取极端行为。总之,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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