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柳州,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罗海华律师。他在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执业长达18年,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罗海华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身兼数职,不仅是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还担任着柳州市总商会调解员、第七届柳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众多重要职务。这些身份既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的影响力,也意味着他肩负着更多的责任和使命。罗海华律师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以及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的案件。其中,他代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2023年11月23日6时28分许,一场悲剧在柳州市河西路上演。受害者兰某某(化名)饮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被告覃xx(化名)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货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于两天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兰某某(化名)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覃xx(化名)承担次要责任。这起事故涉及多方利益,兰某某(化名)的家属莫xx(化名)、黎xx(化名)、兰xx(化名)、兰xx(化名)(以下简称A1、A2、A3、A4)与被告覃xx(化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B1、B2)以及第三人贵港市港北区覃xx(化名)运输服务部、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之间,就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兰某某(化名)治疗期间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其中大部分由医保中心支付。经司法鉴定,兰某某(化名)的死亡是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共同作用的结果,且两者的参与度为同等作用。由于协商无果,四原告于2024年9月27日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1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兰某某(化名)死亡的损失59.299378万元,B2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罗海华律师作为四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围绕事故责任划分、损失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认定等关键问题,展开了细致而全面的诉讼活动。他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51.464593万元,扣除交强险后按30%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然而,B2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对罗海华律师主张的各项损失提出了诸多异议。他们主张医疗费应按50%参与度核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应支持,误工费、护理费标准过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应按50%参与度核定,A4在兰某某(化名)死亡后出生不属于被扶养人,精神抚慰金不应支持,处理事故误工费和交通费属于重复主张等。面对被告的强硬态度和诸多抗辩理由,罗海华律师并没有退缩。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四原告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B1作为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覃xx(化名)服务部作为车辆所有人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B2应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关于各项损失,法院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认定医疗费3.765595万元(扣除医保支付部分),误工费339.35元,护理费482.21元,丧葬费4.9404万元,死亡赔偿金82.574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5.012033万元(含A1、A3、A4),交通费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合计129.476381万元;驳回了住院伙食补助费、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的请求。根据鉴定意见,兰某某(化名)死亡与自身疾病、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参与度为同等作用,故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B2承担15%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B2赔偿四原告36.548128万元;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730元,由B2负担5997元,四原告负担3733元。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罗海华律师关于30%责任比例及全部损失项目的主张,但这起案件的结果依然为四原告争取到了一定的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们的损失。罗海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和激烈的庭审对抗时,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广西柳州这片土地上,罗海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他的执业生涯不仅是为了追求个人的成就,更是为了让每一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罗海华律师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