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化肥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料,伪劣化肥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2.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生产质量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4.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伪劣化肥而予以销售。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销售的化肥是伪劣产品,则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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