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婚姻家庭中的子女抚养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具体情形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年幼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孩子虽已满两周岁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孩子成长环境稳定性的考虑女方更具优势。 女方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据方面优势证据可能包括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的生活记录、女方绝育手术证明等;劣势可能在于缺乏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关键证据缺失可能是没有完整记录孩子成长环境及双方抚养能力对比的详细资料。风险与策略实体风险在于若证据不足可能无法争取到抚养权。程序风险可能是诉讼时间较长。解决路径协商较快捷但男方可能不配合;调解需双方自愿能较快解决;诉讼则较为权威但耗时耗力。建议女方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生活照片、医疗记录等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调解或诉讼并积极举证自身抚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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