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从法律关系上看这属于妨碍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证据方面如果有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阻碍消防车通行的事实都可作为证据。优势在于这种行为比较直观易证明劣势可能在于现场混乱时证据收集不全面。关键证据就是能清晰反映阻碍行为的视听资料等。风险方面实体上可能面临罚款、拘留处罚;程序上可能要经过调查、告知、听证等环节。解决路径上协商基本不可行因为这是违法行为。调解也较难因其性质决定。行政投诉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其依法处理。仲裁不适用此类纠纷。诉讼一般是在对处罚不服时提起行政诉讼但耗时较长。建议遇到这类情况及时报警配合执法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配合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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