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姓名权许可使用纠纷。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证据分析 优势如果有书面的姓名许可使用协议这是非常有力的书证能直接证明许可使用的事实、范围、期限等关键内容。 劣势若没有相关协议仅有口头约定证明力较弱。 缺失关键证据比如缺乏书面协议时能证明口头约定存在及具体内容的视听资料等证据可能缺失。风险与策略分析 风险 实体若许可使用约定不明易引发纠纷存在败诉风险。 程序证据不足时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策略 协商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权利义务签订完善协议。 调解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节省时间成本。 诉讼证据充分时可通过诉讼保障权益但耗时较长。总体而言自己的姓名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但要通过合法、明确的方式进行签订书面协议并妥善保存证据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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