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争议中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现有证据角度分析如果女职工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产假相关申请等书证能有力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及产假情况。若公司没有合理证据证明其解除行为合法比如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及解除通知等女职工胜诉可能性较大。风险与策略分析败诉风险若女职工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产假事实可能败诉。解决路径 协商女职工可与公司沟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协商成功成本低、效率高。 调解可找工会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利于维护双方关系。 仲裁或诉讼协商、调解不成女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能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但时间和金钱成本相对较高。建议女职工收集好相关证据与公司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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