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期限即保证期间其时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需注意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在实际案例中准确认定担保合同期限对于明确保证人责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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