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具有以下重要职能1. 请求履行职能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这是合同债权最基本的职能。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2. 保全职能当债务人的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等方式来保全自己的债权。如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3. 处分职能债权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债权如转让债权、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等。例如债权人可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4. 给付受领职能债权人有权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并有权检查所受领的给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若不符合可要求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5. 保护职能当债权受到侵害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如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债权的这些职能相互配合共同保障了债权人在合同关系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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