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合同关系。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 一、一般原则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而非由转让方或受让方承担。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特殊情况1. 约定处理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作出特别约定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公司的债权人。例如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公司特定的债务。2. 通知债权人转让方转让股权时应当书面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告知其股权转让的事实。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证据分析优势证据股权转让协议能证明双方对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劣势证据若没有书面通知债权人可能在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处于被动。关键证据缺失债权人同意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方式的书面文件。 四、风险与策略风险若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可能面临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风险。策略协商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人协商明确债权债务承担方式。调解可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解决纠纷。诉讼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起诉公司此时需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确定责任承担方。建议在股权转让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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