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存在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借款关系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则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合理准备时间在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对于出借人来说优势在于掌握借款事实的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劣势可能在于未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导致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关键证据就是能证明借款事实及双方约定等的材料。风险方面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策略上若想通过诉讼解决要注意在时效内及时起诉。也可在时效届满前与借款人协商重新确认还款事宜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解决路径上协商是最便捷的双方可就还款时间等重新约定。调解也是不错的选择有第三方介入促成和解。若协商、调解不成诉讼是最终保障权利的手段但要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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