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核心法律关系为因欺诈产生的合同效力纠纷。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现有证据角度分析如果有证明欺诈行为存在的书证如欺诈方的虚假承诺文件、聊天记录等或视听资料像欺诈过程的录音录像等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受欺诈方基于该欺诈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签订合同那么受欺诈方优势明显。劣势可能在于证据保存不完整或难以证明欺诈行为与签订合同之间的直接关联。缺失的关键证据可能是证明对方欺诈故意的直接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程序上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解决需欺诈方愿意配合难度较大;调解可能促使双方达成一定补偿方案;行政投诉一般不适用于此类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则需提供充分证据。建议受欺诈方尽快收集固定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仲裁或诉讼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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