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手写备注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合同条款的补充约定范畴。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手写备注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可认定为合同的一部分。证据方面手写备注本身作为书证如果双方对其真实性无异议证明力较强。若存在争议可能需结合其他证据如合同签订背景、双方沟通记录等来佐证其效力。风险与策略分析优势在于如果备注清晰明确能进一步细化双方权利义务更好保障自身权益。劣势在于若手写备注内容与合同主文冲突可能引发争议。解决路径协商是最佳方式双方友好沟通明确备注含义及效力。调解也可尝试由中立第三方介入。仲裁或诉讼是在协商不成时的选择仲裁一裁终局诉讼可能耗时较长但能通过司法裁判确定备注效力。具体步骤建议先固定手写备注的原始载体如有争议及时咨询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参与后续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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