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将案件移交至法院后开庭时间并无固定的明确期限。一般来说简易程序案件可能在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法院会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开庭时间短则可能一两个月长则可能更久。从核心法律关系看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范畴。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需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现有证据方面检察院移交的证据已初步构建起证明体系。优势在于检察院前期已完成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证据相对充分。劣势在于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有时会要求补充新证据。可能缺失的关键证据是一些涉及案件细节且与定罪量刑密切相关的新发现线索。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证据不足可能导致指控难以成立。策略是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证据要求必要时申请补充侦查。程序风险若案件排期慢会耗费较长时间。可通过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解决路径协商调解在此阶段不适用。行政投诉也无意义。仲裁不适用于刑事案件。诉讼是必经程序需耐心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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