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探讨累犯与取保候审规定的关系属于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相关法律问题。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同时有关司法解释对累犯能否取保有相关衡量。分析 一般规定累犯不一定绝对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虽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不得取保候审但该规定是一般情况。 特殊考量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仍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证据方面如果累犯犯罪情节较轻且在案件中证据相对明确、稳定没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妨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角度看也有一定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 风险与策略 风险累犯办理取保候审存在较大风险可能被认为具有较高社会危险性一旦违反规定可能被立即逮捕。 策略可以向司法机关充分展示自身符合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形积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争取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