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离婚协议的效力及反悔问题属于合同纠纷范畴。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证据分析若要证明离婚协议可反悔需有证据表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优势在于协议文本本身可作为书证。劣势在于若无欺诈、胁迫等证据难以证明协议可反悔。关键证据缺失时难以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上若无合理理由反悔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程序上可能面临诉讼风险。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调解较灵活成本低但对方不同意则难以达成。仲裁需有仲裁协议。诉讼有败诉风险若证据不足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充分举证证明自己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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