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涉及抚养权纠纷。 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证据分析优势证据若对方存在严重疾病、伤残、虐待孩子等情况的相关书证(如病历、伤残鉴定、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或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视听资料(如孩子的录音、视频)将对变更抚养权有力。劣势证据如果没有上述直接证据仅以自己现在经济条件变好等主观理由证明力相对较弱。关键证据缺失缺乏能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关键证据是常见问题。 风险与策略分析协商优势是快速便捷、成本低。若对方同意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劣势是对方不同意则无法解决。诉讼优势是通过法律强制保障权益。劣势是耗时较长、有败诉风险还需承担诉讼费等成本。具体步骤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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