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通常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好处在于明确、固定双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时难以举证。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重要内容变更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协议详细写明变更的具体条款。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主张已与劳动者协商变更了工作地点但没有书面协议劳动者否认此时用人单位可能因无法有效证明变更事实而承担不利后果。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确保变更行为合法有效保障双方权益。若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形式等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劳动行政部门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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