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1.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 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 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4. 医疗事故案件中,患者要注意及时关注自身病情及权益,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后尽快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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