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是一些关键条件:1. 孩子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住房条件、教育背景等。能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3. 抚养意愿:真心关爱孩子成长,积极参与孩子生活、教育等各方面,能给孩子足够陪伴和关爱。4. 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长期生活的熟悉环境对孩子成长有益,尽量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稳定,避免频繁变动。5. 身心健康状况:自身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和影响孩子成长的不利因素。总之,要从孩子利益最大化出发,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以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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