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1. 房产归属: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2. 补偿计算: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结合房屋增值情况等综合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3. 具体操作:先确定房屋购买时的总价、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及已还贷金额等。计算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根据房屋当前市场价值算出增值部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补偿数额。例如,房屋总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屋增值到150万,共同还贷比例为20÷(30+70)=20%,增值部分为50万,那么补偿另一方的数额可能是50×20% =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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