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约定员工离职前须转让股权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有权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规定员工离职时转让股权,这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2. 但是,如果该约定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不合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如果该约定限制了员工的基本民事权利,或者违反了关于股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等,那么该条款无效。例如,若存在强迫员工低价转让股权,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不合理低价转让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等而无效。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若该约定导致员工在离职时遭受重大损失,且没有合理的补偿或保障机制,可能被认定为损害员工权益而无效。比如,约定员工离职时必须以远低于股权实际价值的价格转让股权,且无合理的评估和协商程序,就可能存在问题。3.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的处理方式:首先,查看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确认该约定的具体内容和合法性。如果认为该约定损害自身权益,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合理调整或撤销该条款。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或进行合理变更,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