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主要有以下方式:1. 货币退还: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当合伙人退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将合伙企业的货币资金按照退伙人应得的份额退还给退伙人。例如,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经核算为5万元,那么就以5万元货币形式退还。2. 实物退还:如果合伙企业有可供分配的实物资产,且退伙人同意,可将实物按照约定的方式退还。比如,合伙企业有一批库存商品,经评估作价后,按照退伙人的份额分配相应数量的商品。3. 退还相应份额的收益:若合伙企业有盈利,在退伙时可将退伙人应得的盈利份额以货币或实物等形式退还。比如,退伙时计算出退伙人应得当年盈利的20%,可通过支付货币或分配盈利对应的资产来退还。4. 债务抵减退还:若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负有债务,经协商,可从其应退还财产份额中抵减相应债务后再进行退还。比如,退伙人应退还10万元,但同时欠合伙企业3万元债务,那么实际退还7万元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结算时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或方式退还财产份额,确保退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