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货币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应当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2. 非货币财产出资: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法定的不得出资财产: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得作为出资。4. 履行出资程序: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总之,股东认缴出资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出资真实、合法、有效,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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