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结婚三年离婚,要求退还彩礼较难得到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 结婚三年已共同生活,不符合上述法定退还彩礼情形。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家庭经济严重困难,且这种困难是因给付彩礼造成的持续性、重大性影响,在离婚时可以酌情考虑退还部分彩礼,但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经济困难状况及与彩礼给付的关联性。3. 总之,结婚三年离婚要求退还彩礼,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双方就彩礼退还协商一致,法律也不禁止。协商不成的,需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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