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女方后,男方仍有可能争取抚养权,不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程序:1. 法定变更情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比如一方因车祸导致身体残疾,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另一方就可争取抚养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像一方长期对孩子打骂、不给孩子吃饱穿暖等情况。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孩子有自主表达意愿的权利,若其明确表示想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可争取抚养权。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例如孩子原来生活环境变差不利于成长等。2. 程序:一般需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总之,男方虽有机会争取抚养权,但要基于法定情形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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