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方式如下:1. 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需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例如,合伙企业欠债100万,而企业财产只有50万,那么剩下的50万债务,各普通合伙人要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2. 内部按约定分担:合伙人之间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债务分担方式。但这种约定仅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比如,合伙协议约定甲承担40%债务,乙承担60%,但债权人仍可要求甲、乙任何一方全额偿还债务。3. 追偿权:如果某合伙人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比如甲多偿还了10万债务,他有权依据合伙协议要求其他合伙人按照约定分担这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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