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债务股东是否承担,需分情况来看: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独立承担,股东无需对公司债权债务直接承担责任。比如,公司对外欠债,应先用公司财产偿还,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无需额外承担。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 特殊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在不实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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