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单方面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1.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2.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需双方自愿并亲自签字确认,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只有在双方均签字且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才会生效。生效后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