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于“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从倒卖文物的数量、价值、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综合判断。例如倒卖三级文物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包括倒卖二级以上文物、造成珍贵文物严重损毁等情形。在认定倒卖文物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以及所倒卖的是否为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现有证据类型如文物交易凭证、鉴定报告等可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若缺乏交易凭证等书证可能对认定犯罪事实造成困难。该罪存在的风险点在于准确认定文物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调解一般不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投诉可向文物管理部门反映但最终定罪量刑仍需司法程序。仲裁不适用于刑事案件。诉讼是主要解决方式需遵循法定程序由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举证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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