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非法批准征用大量土地、多次实施非法批准行为、因非法批准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通常指导致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无法恢复原状、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情节严重及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若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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