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风险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并且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等行政风险。劳动者则可能因未及时签订合同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举证困难。在解决路径上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友好沟通签订合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仲裁和诉讼也是可行途径但会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建议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及时准备好劳动合同文本与员工充分沟通后签订避免因未及时签订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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