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多种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过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预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经济性裁员企业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时可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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