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二审不一定直接宣判。 核心法律关系及依据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与纠正。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审理情况分析1. 书面审理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和证据无异议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直接宣判。2. 开庭审理若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对一审适用法律有争议等情况就需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后合议庭会根据庭审情况评议评议后可能当庭宣判也可能择期宣判。3. 发回重审当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情况二审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而不是直接宣判。 风险与策略分析1. 风险若二审直接宣判当事人可能因对结果不满意而失去进一步争取权益的机会;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若当庭宣判当事人可能来不及充分准备应对宣判结果。2. 策略当事人应积极准备二审相关材料配合律师做好辩护或代理工作争取在二审中取得有利结果。如果二审开庭提前与律师沟通庭审应对策略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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