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核心法律关系为侵权责任关系。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就是上述民法典的这一条款。从证据角度来看如果有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能清晰记录动物伤人过程及相关情况证明力较强;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优势在于只要能证明是该饲养动物造成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一般需担责。劣势在于若无法证明动物伤人情况或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承担可能减轻或免除。可能缺失的关键证据比如没有监控记录、证人不愿作证等。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责或对方有故意等情形饲养人或管理人将承担赔偿责任。程序上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调解也是不错选择有第三方介入更易促成和解。若协商、调解不成诉讼是最终保障权利的途径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及时固定证据如第一时间报警留存记录、拍摄现场等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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