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要约撤销权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可以撤销要约但存在一定限制情形如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要求受要约人作出回应的权利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有权期待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给予明确的承诺或拒绝。若受要约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回应要约人可根据情况重新考量要约的效力或采取其他行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人应明确自身权利并合理行使。比如在发出要约时应谨慎确定要约内容避免随意撤销导致损害相对方利益。同时对于受要约人的回应要及时关注和处理。若因要约人自身原因导致要约存在瑕疵或未妥善行使权利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例如若违反撤销要约的限制条件而撤销要约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失的要约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从风险角度看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可能引发纠纷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较为灵活的方式双方可就要约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调解解决;若涉及明确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可选择仲裁或诉讼但需耗费更多精力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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