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税率1%的发票通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关键在于应税销售收入原本适用3%征收率在规定时期内减按1%征收率计税并开具相应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期间有按此优惠税率开票的权利购买方取得该发票可按规定抵扣或入账。实务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此类发票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发票合规。购买方取得发票后注意检查发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若对发票有疑问可与销售方沟通核实。如涉及税务问题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会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和指导。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妥善保存发票以备后续税务检查等情况使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