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离婚时被告不接电话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核心分析:法院有法定的送达程序即便被告不接电话只要按规定送达了诉讼文书被告就知晓诉讼情况。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应诉的义务。关键在于送达是否有效完成。实务建议: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告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等信息。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若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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