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并出示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遵循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与准确性。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如实提供证件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双方无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证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完整。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件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审核登记流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